本案出租案標的位於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鄰隘門109之11號,座落於隘門新段846-2、856、857地號內部分土地,出租建物營運面積約為245.39平方公尺(約74.23坪),土地面積約739.45平方公尺;為本處爭取觀光前瞻建設計畫,新建隘門沙灘服務設施整建工程(第三期)建物,尤以2樓景觀具有絕佳天然海景與漫長海岸線遼闊視野,未來可朝向海灘度假樂園之潛力環境。
澎管處為持續提高現有設施使用效率及服務品質並配合政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政策精神,擬依財政部「國有不動產收益原則」並參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租,期藉民間充沛資源與活力,帶動附近地方繁榮。本案預計至113年8月27日上午9時截止收件,出租年限為5年(期滿績優可申請續約3年),歡迎有意參與本案投資者,可參閱澎管處行政資訊網站(https://admin.taiwan.net.tw/penghu-nsa/)公告內容,並向澎管處洽領招標文件,依期限投標,詳情請電洽(06)9216521轉235管理科李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