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學生團體若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取得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得免徵娛樂稅,但必須於舉辦前向稅捐稽徵機關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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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時事新聞 學生社團於校內舉辦收費娛樂活動 應辦理徵免娛樂稅手續
星期一, 5月 27,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