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房屋有新、增、改建者,例如頂樓增建、騎樓或陽台圍用、屋後加蓋廚房或增建夾層等情形,均為房屋稅課稅範圍,且違章建築不會因為設立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即可成為合法房屋。
提醒您,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了須補繳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稅務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29、250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