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此,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員貝分隊為降低清明期間各種燒草野火發生,特別針對轄區內居民及金紙販售雜貨店實施宣導,並且張貼宣導標語社區廣播提醒民眾掃墓時注意安全等事項。
消防局特別提醒鄉親,清明節掃墓祭祖共同做好墓地火災防範工作,以不用火為主軸,包括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以鐮刀或農具割除雜草,並以垃圾袋打包後丟棄;不亂丟菸蒂、不焚燒紙錢,改採「以功代金」等功德迴向及環保低碳的方式祭祀;如有放鞭炮習俗,可以電子鞭炮音效代替;攜帶垃圾袋、水桶或水瓶,以備不時之需;清明掃墓即使不用火,仍能傳達追思祭祖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