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局長陳淑娟提醒,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如違規販售菸品予未成年青少年最高裁罰可處新臺幣5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今年度3月22日施行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面積由原本的35%擴大至50%,不得販售舊包裝菸品,請各販售業者確實依法辦理。同時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販售人員應加辨識購菸者年齡,若無法確認時,得要求出示證件或拒絶販售菸品,落實販菸三部曲「1.問年齡2.看證件3.未滿20歲拒賣菸品」,藉由政府、業界及家長共同合作把關,從源頭阻絕青少年取得菸品機會,進而降低未滿20歲青少年吸菸率,杜絕菸品危害未來主人翁的健康。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持續不定期加強菸品販售業稽查,3月22日前已稽查本縣販售菸品業者245家,及持續前進校園定期辦理菸品危害宣導共10場次,並結合醫療與社區資源,提供戒菸門診、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等多元戒菸管道,讓吸菸民眾多加利用,及早戒菸,迎向無菸健康新生活。
△113年度辦理菸品販售業及禁菸場所法規教育訓練及稽查員實務教育訓練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