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房屋只要沒有使用情形變更或增改建情形,每年房屋稅皆會因折舊關係逐年遞減,並不是居住幾年以上的房子就免納。另免徵標準僅適用於自然人「住家用房屋」,如果房屋的使用情形為住家非自住使用,如為公司員工宿舍、休息室等,房屋現值縱使低於免徵標準屬全國3戶以內仍會計入課徵範圍。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稅務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29、250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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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3月 24,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