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節觀光活動經費5000萬腰斬剩2000萬
【記者鄭家瑜報導】議會113年總預算19日審查,談不出個結論,而據了解週五上午議員陳海山再度發言質疑預算錯誤,中午府內官員總動員,狂CALL議員爭取預算支持,也讓下午各方人馬呈現拉鋸戰,還有議員中途對外透露戰況「有望通過」;不過隨後議會開始不到10分鐘,由副縣長林皆興致歉、陳佩真發言痛斥某些局處首長「佔著毛坑不拉屎」後,又休會1小時進入協商,最終總預算大砍2億5,000萬元、車船處業務費用刪減2%,其中花火節等活動經費5000萬直接腰斬剩2000萬,有局處首長歡喜預算終於通過,也有人兵荒馬亂中意外中箭,最慘的旅遊處這次被砍的傷筋動骨,處長陳美齡則當場落淚。
據了解,本次預算審查大戰,各方早已磨刀霍霍,有議員本著監督要求退回重審,也有其他不同聲音,不過議會長期採合議制,局處首長評估不太可能整本退回,較可能是刪除部分預算後通過,下午審查會議中多位局處首長在議事堂等待也輕鬆以對,不太擔心。
19日下午預算協商會議,議員間分成幾個不同聲音,磋商許久都談不出結論,後續議長議員進入議事堂,大伙評估終於要宣布結果,但由副縣長林皆興致歉、陳佩真抨擊「某些」局處長占著茅坑不拉屎後,宣告再休會20分鐘,但一度磋商沒結果,拖了1小時多才又進行會議。
副縣長林皆興為預算錯誤致歉
議長陳毓仁開議時詢問林副縣長是否有要對總預算表達意見,林皆興起身說明並表達歉意。
副縣長林皆興說,各單位編預算都勞心勞力很辛苦,此次疏漏部分,他代表縣府表達歉意,這次錯誤也會做為未來預算編列精益求精力量,希望議會給與支持與鼓勵。
【記者鄭家瑜報導】議會113年總預算19日審查,談不出個結論,而據了解週五上午議員陳海山再度發言質疑預算錯誤,中午府內官員總動員,狂CALL議員爭取預算支持,也讓下午各方人馬呈現拉鋸戰,還有議員中途對外透露戰況「有望通過」;不過隨後議會開始不到10分鐘,由副縣長林皆興致歉、陳佩真發言痛斥某些局處首長「佔著毛坑不拉屎」後,又休會1小時進入協商,最終總預算大砍2億5,000萬元、車船處業務費用刪減2%,其中花火節等活動經費5000萬直接腰斬剩2000萬,有局處首長歡喜預算終於通過,也有人兵荒馬亂中意外中箭,最慘的旅遊處這次被砍的傷筋動骨,處長陳美齡則當場落淚。
據了解,本次預算審查大戰,各方早已磨刀霍霍,有議員本著監督要求退回重審,也有其他不同聲音,不過議會長期採合議制,局處首長評估不太可能整本退回,較可能是刪除部分預算後通過,下午審查會議中多位局處首長在議事堂等待也輕鬆以對,不太擔心。
19日下午預算協商會議,議員間分成幾個不同聲音,磋商許久都談不出結論,後續議長議員進入議事堂,大伙評估終於要宣布結果,但由副縣長林皆興致歉、陳佩真抨擊「某些」局處長占著茅坑不拉屎後,宣告再休會20分鐘,但一度磋商沒結果,拖了1小時多才又進行會議。
副縣長林皆興為預算錯誤致歉
議長陳毓仁開議時詢問林副縣長是否有要對總預算表達意見,林皆興起身說明並表達歉意。
副縣長林皆興說,各單位編預算都勞心勞力很辛苦,此次疏漏部分,他代表縣府表達歉意,這次錯誤也會做為未來預算編列精益求精力量,希望議會給與支持與鼓勵。
陳佩真斥某些人「佔著毛坑不拉屎」
陳佩真接著起身抨擊縣府某些局處長「佔著毛坑不拉屎」;她認為,預算審查讓各局處長精神緊繃,身為以來忙進忙出,但她都很仔細觀察每一位局處首長回答,發現有些人回答很不得體,並強調在議事堂中質詢應該正面回答,不要老是拐彎抹角閃躲問題核心,也不該嘻皮笑臉,議事殿堂並不是菜市場,這些行為不只破壞縣府顏面,也讓外界看笑話,她希望雙方彼此尊重。
陳佩真說,這一年來從基層到議會各階層,大家碰到任何問題就找秘書長蔡淇賢,令她以為縣政府已進行組織修編,將全部事務濃縮到一個秘書長,害得蔡淇賢每天早出晚歸,相當辛苦,隨即拿出6瓶蠻牛贈送蔡淇賢,肯定蔡秘書長在澎湖各鄉市忙碌奔波辛勞。
眼看宣告休會20分鐘一到,各方仍難以拍板,議事堂氣氛也稍嫌緊張,後續會議進行,議事組宣告結果,歲出原列125億6,321萬8,000元,審議結果計列123億1,321萬8,000元,刪減2億5,000萬元。
刪減2億5,000萬元中,包含1.行政處新辦公大樓先期規劃1,650萬元刪減1649萬9000元,剩餘1000元;2.建設處青灣仙人掌公園法院強制執行款項3,797萬8,990元,全數刪除;3.旅遊處2018世界最美麗海灣全球行銷計畫等計畫經費(沖銷)1,972萬7,146元,全數刪除;4.衛生局專業臨時人員255萬元,全數刪除;5.民政處赴大陸地區考察會議300萬,刪除270萬,剩餘30萬;6. 民政處出國考察會議200萬,刪除180萬,剩餘20萬;7.旅遊處春夏旅遊、花火節、秋冬旅遊觀光活動及網站維護等5000萬,刪除3000萬,剩餘2000萬;8.餘1億元由縣府依據本會議員等人修正意見及縣府需求,一併依預算科目及金額予以調整。9.營業基金車船處業務費用刪減2%。
另其餘縣府提出15案及議員提3案全數通過。
觀光經費腰斬 花火節恐陷困境
本次113年總預算大戰告終,縣府各局處有人歡喜有人愁,還有當場落淚的首長。據局處長反映,沒傷到的局處多數心情雀躍離開,有人認為預算通過後總算能過個好年,比全數被退回而言,還算是個好結果;另有人突然被砍預算,哀怨說這次預算審查中都沒提到,為何會被刪減。
傷最重的旅遊處,處長陳美齡當場落淚,引起官員議員前往安慰;旅遊處本次5000萬活動經費遭腰斬剩2000萬,據過往花火節每年豪砸約4000萬費用,陳光復就職周還宣布延長一個月試辦,整體花費恐超過4000萬,就本次預算刪減可說是傷筋動骨,不僅春夏秋冬觀光活動難以舉辦,甚至連花火節預算都不足支付,旅遊處勢必年後臨時會提案追加預算,若不然按原計畫今年花火節恐怕難以執行。
議會第20屆第7次臨時會 通過府會18提案
通過縣府提案如下:
1.讓售馬公市海堤段400-5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財政處)
2.讓售馬公市馬公段596-4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財政處)
3.讓售馬公市馬公段1225、1231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財政處)
4.辦理馬公市四維段1518-1地號部分、1519-3地號部分私有土地與本府經管同段1520-5地號部分縣有土地交換,並訂定完成處分年限3年。(財政處)
5.墊付113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辦理虎井嶼、桶盤嶼及望安花嶼海淡廠代操作運轉及維修、代管理及相關油料費用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125萬元、縣配合款:125萬元。(建設處)
6.墊付113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辦理海水淡化廠整修及增設機組備援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720萬元、縣配合款:80萬元。(建設處)
7.墊付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府辦理「112學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教育幼兒班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班)增置教保服務人員經費」案,經費中央補助款:66萬元。(教育處)
8.墊付行政院補助本府辦理「海葵風災及9月豪雨災害所需公共設施復建等相關經費」案,經費中央補助款:3,499萬8,000元。(工務處)
9.墊付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203縣道20.2k處危險路口改善工程」案,經費中央補助款:404萬8,000元、縣配合款:55萬2,000元。(工務處)
10.墊付本府辦理「中西漁港泊地航道疏浚工程」案,經費縣籌款:388萬8,000元。(工務處)
11.墊付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府辦理「113年度澎湖縣身心障礙福利整合型社工督導支持培力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6萬7,000元。(社會處)
12.墊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購置流動公廁車輛計畫」購置流動廁所車案,經費中央補助款:500萬元、縣配合款:96萬元。(環保局)
13.墊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113年澎湖縣申請大型廢棄物破碎機具補助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2,310萬元、縣配合款:315萬元。(環保局)
14.墊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113年澎湖縣七美鄉巨大廢棄物清運補助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55萬7,600元。(環保局)
15.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府辦理「113年度澎湖縣文化資產資料數位整合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65萬5,500元、縣配合款:29萬4,500元。(文化局)
1.讓售馬公市海堤段400-5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財政處)
2.讓售馬公市馬公段596-4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財政處)
3.讓售馬公市馬公段1225、1231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財政處)
4.辦理馬公市四維段1518-1地號部分、1519-3地號部分私有土地與本府經管同段1520-5地號部分縣有土地交換,並訂定完成處分年限3年。(財政處)
5.墊付113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辦理虎井嶼、桶盤嶼及望安花嶼海淡廠代操作運轉及維修、代管理及相關油料費用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125萬元、縣配合款:125萬元。(建設處)
6.墊付113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辦理海水淡化廠整修及增設機組備援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720萬元、縣配合款:80萬元。(建設處)
7.墊付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府辦理「112學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教育幼兒班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班)增置教保服務人員經費」案,經費中央補助款:66萬元。(教育處)
8.墊付行政院補助本府辦理「海葵風災及9月豪雨災害所需公共設施復建等相關經費」案,經費中央補助款:3,499萬8,000元。(工務處)
9.墊付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203縣道20.2k處危險路口改善工程」案,經費中央補助款:404萬8,000元、縣配合款:55萬2,000元。(工務處)
10.墊付本府辦理「中西漁港泊地航道疏浚工程」案,經費縣籌款:388萬8,000元。(工務處)
11.墊付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府辦理「113年度澎湖縣身心障礙福利整合型社工督導支持培力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6萬7,000元。(社會處)
12.墊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購置流動公廁車輛計畫」購置流動廁所車案,經費中央補助款:500萬元、縣配合款:96萬元。(環保局)
13.墊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113年澎湖縣申請大型廢棄物破碎機具補助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2,310萬元、縣配合款:315萬元。(環保局)
14.墊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113年澎湖縣七美鄉巨大廢棄物清運補助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55萬7,600元。(環保局)
15.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府辦理「113年度澎湖縣文化資產資料數位整合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65萬5,500元、縣配合款:29萬4,500元。(文化局)
通過議會提案如下:
1.歐中慨提案對於從高雄小港機場到捷運站搭乘捷運,要步行大約400公尺,為便利鄉親老弱婦孺前往者之行的需求,建請縣府行文給大眾捷運系統主管機關之高雄市政府及中央交通部,協助以「電動步道」代替案。
2.蔡清續提案湖西鄉北寮村奎壁山西側碼頭沙灘泥沙淤塞,阻礙航道通行,恐危及從事漁撈作業安全,建請鈞府清淤改善,以維船隻進出安全並將清淤砂石所得回饋該村。
3.蔡清續提案建請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於澎202號線途經湖西全家及湖西7-11二處路口增設閃光黃色燈號及行人穿越斑馬線,以確保村內長者通行安全。
1.歐中慨提案對於從高雄小港機場到捷運站搭乘捷運,要步行大約400公尺,為便利鄉親老弱婦孺前往者之行的需求,建請縣府行文給大眾捷運系統主管機關之高雄市政府及中央交通部,協助以「電動步道」代替案。
2.蔡清續提案湖西鄉北寮村奎壁山西側碼頭沙灘泥沙淤塞,阻礙航道通行,恐危及從事漁撈作業安全,建請鈞府清淤改善,以維船隻進出安全並將清淤砂石所得回饋該村。
3.蔡清續提案建請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於澎202號線途經湖西全家及湖西7-11二處路口增設閃光黃色燈號及行人穿越斑馬線,以確保村內長者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