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表示,旅宿業為澎湖相當重要的觀光產業,為提升服務品質及相關政策宣導,每年都會舉辦研習課程。112年12月20日及21日連續兩天的課程內容除了經營、服務等營運層面,也包含勞資爭議常見問題,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中要求業者應執行並監督個資安全相關之責任義務及罰則,更是此次研習重點,與會學員也表示收益良多。
澎湖縣政府說明,中央因應詐騙事件不斷,已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非公務機關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未依第二項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者,提高罰款最高至新臺幣兩百萬元,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因此旅宿業者務必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所列事項制定相關維護及監督責任,以及依循交通部指定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澎湖縣政府指出,每年有一百多萬遊客來到澎湖觀光,旅宿業者若有使用外部訂房系統,務必做好監督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也盡到法規要求業者該盡責任。另依據中央政策,個資筆數超過8000筆者將為優先行政檢查對象,請業者務必盡快制訂相關計畫,一同維護消費者及業者自身的權益。
△112年度旅宿業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