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慣例,民眾拾獲遺失物,警察會根據遺失物的證件,找尋失主通知領回。如果沒有證件的話,只能靜待有人上門詢問,但這種機會相當渺茫。
陳柏全受理的這個案子,只是民眾拾獲的現金九千元,和一張飲料店發票,其他什麼證件也沒有。
在完全沒有線索情況下,陳柏全沒有將案子變成呆案,靈機一動,掃瞄發票的條碼,找到失主購買飲料得時間和地點後,立刻前往現場調閱附近店家監視器。
最後,經過比對成功找到失主,通知連來光明派出所認領。失主表示,遺失九千元現金後,感到非常心急,但也不知道遺落何處,很感謝警方積極處理,讓他喜出望外。
失主讚譽經方機智,效率奇佳,積極幫助民眾解決問題,也感謝拾獲的民眾。
一般來說,公務員比較被動,願意主動處理事情的人很少。換句話說,事不關己的雞婆型基層警員,更是少之又少。陳柏全能夠主動立馬處理民眾事務,真的是一位好警察。
這件小事,卻是失主的大事,更讓社會大眾感同身受,內心感佩陳柏全的積極作為,大大提升警察的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