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狀況假設,港區漁船疑似引擎室因不明原因冒出濃煙起火燃燒,船員發現立即撥打119電話報案並通報岸巡人員。岸巡人員及船員於第一時間使用船上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分隊出動各式救災車3輛及救生艇、消防人員9名。到達現場指揮官先詢問現場狀況,除了漁船起火外並有一船員落海失蹤,立即做任務分配、佈水線2條進行滅火、另派一組人準備吊艇下海做海面搜尋,並將落海船員救起,至岸上由消防及岸巡人員共同做創傷止血包紮及OHCA救護之處置,整個演習過程消防及岸巡人員動作迅速、操作熟練。
辦理聯合搶救演練的目的是為確保火災發生時安檢所人員及船員能立即啟動初期搶救災害機制,於消防人員趕抵接手後續搶救工作後並協助救災、降低災害危害,並透過演練的進行,有效加強船員在危急時的緊急應變能力以及動作的純熟度,以共同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澎南分隊與岸巡聯合救災搶救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