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與協助不孕夫妻生育願望,衛生福利部自110年7月1日起將人工生殖補助對象擴大至妻年齡未滿45歲之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即可申請補助。補助方式由人工生殖機構代為線上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申請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一般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再次申請最高補助新臺幣6萬元。申請補助的不孕夫妻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導致無法於核准診療期間完成療程者,可申請展延,至多延長1年,自今(1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讓夫妻與醫師的診療安排更有彈性。
衛生局陳淑娟局長鼓勵縣民適齡生育,如有生育規劃者盡早開始做準備,如有人工生殖補助相關問題,請撥打衛福部國健署諮詢專線02-25580900,將由專人提供即時服務,或至衛福部國健署網站查詢: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314。
△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
△不孕症治療補助方案。
△不孕症治療補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