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局長陳淑娟提醒,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如違規販售菸品予未成年青少年得依規定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督促銷售人員加強確認購買菸品者年齡,若無法確認購菸者年齡時,得要求購菸者出示證件或拒絶販售菸品,落實販菸三部曲「1.問年齡。2.看證件。3.未滿20歲拒賣菸品」,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冀望藉由政府、業界及家長共同攜手把關,從源頭阻絕青少年取得菸品機會,進而降低未滿20歲青少年吸菸率杜絕菸品危害健康。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將不定期加強菸品販售業稽查及持續前進校園定期辦理菸品危害宣導,並結合醫療與社區資源,提供戒菸門診、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等多元戒菸管道,讓吸菸民眾多加利用及早戒菸,迎向無菸健康的生活品質。
△112年度辦理拒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菸品販售業及禁菸場所法規教育訓練及稽查員實務教育訓練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