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宿管理辦法第31條第2款「維護民宿場所與四周環境整潔及安寧」規定,縣府旅遊處呼籲旅宿業者要加強自律管理,於旅客入住時向旅客宣導,不得於住宿點戶外亂丟垃圾菸蒂、製造環境髒亂、不亂停車等影響周邊住戶生活品質,晚上10點後不得於戶內外大聲喧嘩、燃放炮竹煙火等,影響周邊住戶安寧,請業者務必共同協力確保良好生活環境。
旅遊處呼籲旅宿業者加強宣導,切勿有上述影響附近住宅安寧之行為,請大家共同維護,若有發生,可撥打本縣1999縣民服務專線將由相關機關依噪音管制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規定進行了解處理,請各旅宿業者均應遵守法規,共同努力塑造本縣良好觀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