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有長期照顧需求者只要符合長照2.0服務對象的申請條件(1)65歲以上失能長者、(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3)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4)50歲以上失智症者,住院期間可向醫院申請「出院準備服務」,讓長照服務(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在出院當天或至少7天內即能獲得服務,縮短服務之「等待期」。
衛生局長陳淑娟表示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與醫院出院準備團隊共同守護本縣有照顧需求之民眾,有關住院時長照服務申請,本縣請與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及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之出院準備護理人員聯繫,或撥打長照服務專線1966,上班時間皆有專人提供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