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線上申辦報廢或繳銷,於繳清燃料使用費及交通違規罰鍰後,在期限內繳回車牌即完成報廢或繳銷手續,如未繳清使用牌照稅,仍可完成申辦程序。惟欠繳已逾繳納期限的使用牌照稅,雖然車牌已完成報廢或繳銷手續,車輛所有人名下財產仍可能會被強制執行,用以繳納所欠稅款。
稅務局提醒民眾,透過「廢車回收一站通」申辦報廢者,可於該網站一併完納稅款;如透過「監理服務網」申辦報廢或繳銷者,可逕向澎湖縣政府稅務局或澎湖監理站駐點櫃台洽詢是否欠繳使用牌照稅,並儘速完納,以免被移送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