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自107年底修正施行後,常有公職人員因不熟悉利益衝突迴避之相關規定,導致公職人員本人或其關係人受到監察院調查、裁罰,故監察院長官特地前往澎湖離島地區舉辦說明會,運用本次集會的時機加強宣導利益衝突迴避之相關法令規範及實務案例,以避免地方公職人員因不熟悉法令規定而受罰。
另因111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結束後,新任之民意代表、民選鄉鎮市長均應於到職後3個月內向監察院申報財產。為協助本縣五鄉一市代表會代表及鄉市長順利完成財產申報事宜,監察院亦透過本次說明會場合講解財產申報相關規定,並介紹如何操作網路申報系統,讓與會人員瞭解財產申報各項流程及規定。
馬公市長黃健忠表示,非常感謝監察院不辭辛苦特別前來離島地區宣導,市公所未來也將配合監察院指示,持續辦理各項採購及補助資訊的公平公開,提升公所團隊服務品質,維護市公所優質施政形象。
△馬公市長黃健忠感謝監察院於市公所舉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迴避宣導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