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所長呼籲鄉親,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已上路,由於近年來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人數與日俱增,請民眾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及相關法律規定,避免「微型電動二輪車」常見之「未戴安全帽」、「車輛改裝」及「酒後駕車」等違規情事發生,另除需符合 14歲以上之年齡限制始得駕駛外,車輛亦需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111年11月30日起未領用牌照行駛,則依上列未領用牌照規定處罰。
本縣馬公市中華路與六合路口、縣道204線新店路口、縣道203線東衛路口等3處往來市區主要幹道、高肇事路口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2年1月1日起開始執法,項目包括:闖紅燈、超速、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變換車道、車輛未禮讓行人等5項,請民眾特別留意並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