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美波麗士針對不法跟蹤騷擾,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冒用個資」、「監視觀察」、「妨害名譽」、「不當追求」、「通訊騷擾」、「歧視貶抑」等行為,加強宣導模擬自救及緊急應變方式。
本縣縣道203線中華路與六合路口、東衛路口、縣道204線新店路口等3處重要往來路口建置科技(監錄)設備,將於1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科技執法」,主要取締項目包括:闖紅燈、未依兩段式左轉、超速、任意變換車道、未禮讓行人等5項,請用路人確實遵守交通法規。
最新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下列規定:一、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二、配戴安全帽。三、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四、不得載人。五、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六、不可酒駕、毒駕。七、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八、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
最後,提醒確實遵守交通安全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