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凡於111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年滿65歲以上(年齡計算以足歲為準),且於111年6月30日(含當日)前已設籍澎湖縣滿3年之長者,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標準及金額:依年齡為標準,分為四個年齡層:(一)年滿六十五歲至七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五千元整。(二)年滿八十歲至八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六千元整。(三)年滿九十歲至九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八千元整。(四)年滿一百歲以上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禮品乙份;屆滿百歲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贈賀匾乙幀。
澎湖縣現今的老年人口數已經超過1萬9千餘人,佔總人口數比率18.05%,也因為如此,長者的需求便是縣府團隊最重視的問題,提昇老人福利服務的內涵與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是努力的目標。
△社會處長關心重陽節禮金發放作業、慰問祝福長輩身體健康呷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