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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公布9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11件

【本報訊】生鮮蔬果為每日所需營養素的重要來源,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衛生局定期至傳統市場、蔬果零售業者及超市等處稽查抽驗,9月抽檢白蘿蔔、絲瓜、菜豆、豇豆、辣椒、百香果及莧菜等,共計抽驗11件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含量,檢驗結果1件產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9%,檢驗結果可於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phchb.gov.tw/查詢相關訊息。

本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1件「辣椒」(高風險產品)檢出1項殘留農藥,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針對不合格之產品己至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外,經查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而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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