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澎湖醫療後送駐地航空器招標,澎湖縣長賴峰偉指示比照106年衛福部離島醫療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標準重新招標,並要求得標廠商在得標1年內提供5年內機齡直昇機,絕無30年老飛機執勤狀況。
澎湖縣政府指出,考量各界仍期待駐地航空器以新機為宜,賴峰偉從善如流,因此指示衛生局依原案契約後續擴充精神,重新訂定投標廠商資格。至於,外界指縣府要用30年老飛機取代新機,完全是存心汙衊,賴峰偉保證讓鄉親使用新飛機。
澎湖縣政府表示,衛生局辦理醫療後送駐地航空器招標作業,經詢目前國內航空業者可提供10年內機齡直昇機,僅有1家廠商,基於依採購法,恐有圖利之嫌,因此採須需通過適航證明,才能取得投標資格。
澎湖縣政府說明,縣府將參照衛福部106年7月28日完成的「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要求得標廠商在1年內提供5年內機齡直昇機備勤,提升後送效率及安全性。
衛生局指出,該案除審查廠商資格外,第二階段仍需由評選委員依可否提供澎湖全區域緊急醫療後送、病危返鄉等項目進行評選,以準用最有利標方式由委員審慎評估,擇定最佳決標廠商參與後續採購程序,以保障縣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