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電動自行車價格相對低廉,是移工在臺工作期間重要的代步工具之一,且部分移工透過改裝,以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性能。但依據近期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已將電動自行車納管,未來需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新增多項電動自行車騎乘規定,為避免移工朋友觸法受罰,或車輛遭直接沒入,請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
社會處提醒移工應正確遵守電動自行車相關規範,另勞動部也透過LINE@移點通、移工FB粉絲團、中外語廣播、多國語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等多元管道提供電動自行車安全騎乘的宣導資料,如有相關疑問,可電詢1955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