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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利用不動產不法洗錢 內政部通令加強交易身分審查

【本報訊】近年來全台不動產交易案例頻繁且金額龐大,為避免不動產買賣交易淪為洗錢工具,內政部於110年6月21日發布之修正「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部分條文,於110年9月1日施行,這次主要修訂內容略有:增訂不得委由第三方進行客戶身分確認,應瞭解法人或團體所有權及控制權結構,及涉及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不得免除確認實質受益人,同時增訂應就客戶、實質受益人或交易有關對象等檢核方法或作業程序。另外,修正疑似洗錢或資恐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之情事等款。

縣府財政處表示,本縣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參據法規確認及留存客戶身分資料,並加強其身分審查及瞭解資金來源。另外,在辦理不動產買賣交易過程中,也應該留存相關交易紀錄,例如契約書、斡旋金或價金之收支證明文件,以及受託事項往來文件等。

縣府財政處進一步表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若發現客戶身分或資金來源具高洗錢或資恐風險,或是客戶假冒、偽造他人身分、要求將不動產移轉給無關的第三人,又或者是客戶的資金來源不清、大量以現鈔支付價款等疑似洗錢情事時,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由檢調單位進行後續犯罪調查程序。法務部、內政部及相關執法機關亦將加強非法為業及涉及洗錢交易的查處工作,有效防堵非法,請民眾交易時加強身分確認、留存相關身分資料及交易紀錄。本縣民眾如有疑問可洽詢澎湖縣政府財政處張小姐,電話06-9274400分機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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