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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上路 澎警婦幼隊長空中解析跟蹤騷擾

【記者鄭家瑜報導】政府立法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下(6)月1日起開始正式上路。為讓鄉親對新法有所了解,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吳新武26日親上澎湖廣播電臺,向民眾說明即將施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新法相關規定及罰則,並進行預防犯罪宣導,提升民眾自身防衛意識,降低被害風險。

本次宣講內容主要說明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態樣、保護措施及罰則等,該法明定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持續或反覆違反特定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進行監視跟蹤、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及冒用個資等8類行為,使被害者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並訂出相應罰則。

被害人若遇到跟蹤騷擾,可立即撥打110報案,警察局獲報後會立即派員警前往處理並展開調查,除依法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外,同時可對行為人開立書面告誡,以防再犯。

同時,呼籲如有跟蹤騷擾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須告訴乃論;攜帶凶器犯之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非告訴乃論;違反保護令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非告訴乃論,提醒鄉親要小心謹慎,切勿以身試法。



△澎警婦幼隊長吳新武電台解析跟蹤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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