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真的如此單純嗎?經多家媒體報導後,根據眼尖漁民表示,近期在七美西南海域作業時,曾經發現多艘與該船類似漁船,漁船共同特徵為船上配備活動式樓梯,方便船上人員潛入海中打魚,此外,還配有空壓機、氣管,電線等潛水裝備,提供船員潛水電魚。
海巡隊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登船仔細查驗,果真發現配有活動式樓梯及空壓機,但並未尋獲電纜線,是否遭追緝途中拋入海中,仍須等待中國漁民隔離期滿進行進一步偵訊。
此外,澎湖縣政府於1991年將大、小貓嶼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為海鳥保護區,除陸域面積約10公頃之外,保護區還包括陸地向外延伸100公尺的海域部分,總面積達36.2公頃皆嚴禁非法炸、毒、電魚,陸船若真於該處潛水電魚,是否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論處,則還需要相關單位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