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表示,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國民中小學實施課程評鑑參考原則,訂定「澎湖縣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課程評鑑注意事項」,規劃三年期程工作重點,109學年為推動期,辦理課程評鑑相關增能研習,如全縣課程評鑑共識會議、學校課程評鑑教師增能研習,協助各國中小研擬課程評鑑計畫;110學年度為發展期,各校辦理課程評鑑實施計畫。從學校課程規劃、課程計畫撰寫、各區域的委員指導、學校課程評鑑的增能研習,引導學校課發會、行政組織發展課程評鑑意識,逐步建立學校課程評鑑的機制,以引導學校課程與教學的變革與創新;111學年度為輔導期,結合教育視導、教學正常化訪視,由督學、課督到校輔導。並將課程評鑑推動實施列入澎湖縣110-115學年度精進計畫中長程目標推動重點。
教育處蘇啟昌處長親自到研習會場給在場教師勉勵,強調教師在面對課程評鑑時,應抱持正面性的觀感,因為真正的評鑑,其功能不是作為篩選評比的工具,是一種在教學的過程中,針對受評對象或主題加以系統性探究及回饋,並了解學校課程的實質成效。能整合內外部之間的落差,並進而提供對話的機制,是最適合教師的課程評鑑,所以學校本位課程評鑑之目的,就是要提升課程品質、促進學生學習、發展教師專業以及建立學校系統文化。
△國小場課程評鑑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