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展演申請,可於填寫「澎湖縣街頭藝人藝文展演申請表」後,採傳真(傳真:06-926-0642,傳真後務請來電確認)或於上班時間送交紙本予文化局展演藝術科陳小姐彙辦;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文化部iCulture共構平台─澎湖縣街頭藝人主題網站─檔案下載或文化局官網站─展演社造─街頭藝人專區下載。
若有相關申請問題,可洽展演科陳小姐洽詢(06-926114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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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3月 08, 2022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