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情形及會議結論重點如下:
一、再次重申本局對本案係以儘速優先處理餘油為最重要原則,船舶移除則可併行評估,接續處理。另經海歷公司說明,3日下午利用低潮時進行鋼索及油管佈設,並將作業人員送上船進行相關整備作業,今(4)日開始將重油自地艙抽離移至上層大艙空油桶,降低油污染風險,接續利用11月4日至5日海象條件較佳時儘速佈設攔油索、吸油棉索及吸油球等防污資材,完成佈設後立即同步開始將大艙重油輸往岸際,以11月7日下午6時完成移除130噸重油為目標,請海歷公司依計畫執行。
二、請中華海事檢定社會同海歷公司及南航就抽油作業整備檢查要項(含油管接頭之密合、防污資材之整備及油料分佈情況等)製作成檢核表,俾完整檢視前置作業是否完備。
三、請海歷公司密切注意船體擺動情況以及鋼索、油管之受力情形,並於今(3)日完成相關應力計算,俾建立即時應變機制,避免擺動幅度過大拉扯鋼索及油管造成污染;俟完成抽油作業後請海歷公司進行壓艙穩固船身,避免F輪持續往岸際移動。
四、抽油作業完成後之船體移除計畫,請海歷公司、中華海事檢定社及南航持續同步評估。
五、有關澎湖縣地方居民反應,F輪擱淺對地方環境所造成之影響,本局將納入向船東求償內容。
六、該局預計於11月6日及7日由局長率員再次前往吉貝現場掌握抽油作業進度,11月4日及5日現場情形由前進指揮所指揮官全盤掌握並即時回報。
△巴拿馬籍貨輪吉貝東北海域擱淺,白沙鄉長宋萬富、議員魏長源、旅遊處長陳美齡等均到場。
△巴拿馬籍貨輪吉貝東北海域擱淺。
△巴拿馬籍貨輪吉貝東北海域擱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