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依現行稅法規定,只要是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都要課徵房屋稅。曾有納稅人在房屋拆除後,未申報註銷房屋稅籍,於申請全國財產清單時,才發現已拆除的房屋仍列在清單中,導致影響申辦各項福利補助或遺產之繼承。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持有的房屋如已拆除,應儘速申報註銷稅籍。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26及250將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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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1月 19,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