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會,針砭時政,個人自由。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監督政府,批評公眾人物是應該的。
不過,所謂對事不對人,最後還是因人而有事,被批評的對象依然是當事人。
一縣之長,施政受百姓監督,做得好不好?大家是否滿意?原本就可受公評。但總是會有人在雞毛蒜皮的事情大做文章,久而久之,可能會得不到大多數人的認同與共鳴。
賴峰偉穿西裝,扣子有沒有扣?怎麼扣才對?該扣不扣,不該扣猛扣。這和地方上某名醫,看診身穿白袍,著短褲,腳踏拖鞋一樣。在少數人眼中,看不到賴峰偉施政的優缺點。在病患眼中,看不見這位名醫的醫術和醫德好壞。
此外,戴口罩,也是有人批評的標的。該戴不戴,不該戴猛戴。似乎怎麼戴,他說才算。
這次澎湖加發一千元振興禮金,紅包袋有賴峰偉和議長劉陳昭玲的敬贈兩個字,品頭論足者頗不以為然。幾位加發禮金的鄉長,只寫上姓名,用關心你三個字,雙方立馬分出高下。
有意見的人說,振興禮金又不是縣長和議長,從自己的口袋掏出來,是全體納稅人的錢,怎麼可以說敬贈,是不是有期約賄選的嫌疑,請檢方調查。
振興禮金用敬贈兩個字,確實不太適當,用關心你則更為貼心與貼切,但也不必牽強到,把什麼期約賄選這頂大帽子,套在縣長和議長頭上。
想誇人很簡單,想罵人很困難,想做人更不易。品頭論足者,如果能針對主政者施政的好壞,有褒有貶,則更會服人,更令人敬重。至於,不斷找碴,就很難列入批評之流高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