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規定,捕捉流浪犬需接受捕犬訓練合格後,取得結業證書,由縣(市)政府核發識別證,執行犬隻捕捉作業時,應佩帶識別證,供民眾辨識。近期縣府聘請專業講師,辦理第3場次「人道捕犬訓練班」,鼓勵民眾踴躍報名參加訓練,取得結業證書,協力捕捉7個月齡以上流浪犬。
第3場次訂於本(110)年10月22日下午2:00授課,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報名專線:06-9212839,聯絡人:趙采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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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0月 14,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