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及第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雇主對於擔任急救人員的勞工,每3年應使接受至少3小時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期透過實務課程講授,增進急救人員於第一時間給予罹災勞工適當的急救照護,以避免因延誤黃金救援期間,導致不治或無法完全復原之失能的憾事。
教育訓練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3日止或額滿為止,報名連結網址https://reurl.cc/qgbGDn,全程參與者給予相關時數證明。其他相關資訊請至「縣府社會處網站(https://www.penghu.gov.tw/society/)/公布欄/活動訊息/「110年度急救人員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或至本縣勞工諮詢服務中心臉書查詢或請電洽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督導員,電話:06-9274400#333,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