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車輛如不使用,雖車體已交合法回收商處理,但如牌照未依規定繳回,可能遭人移掛至其他車體使用,經查獲者,將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罰。為維護車主自身權益,請務必將車牌繳回及辦竣車輛報廢手續。另外,已繳納全年期稅款者,可憑監理機關的異動登記書,向稅務局辦理退還未使用期間之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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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7月 12,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