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處長蘇啟昌表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月23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調整經驗,經與各地方政府進行溝通討論後,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逐步調降管制措施。有關放寬場域及相關規定,教育處依教育部管理措施及公告事項等指引,校園維持操場開放,但校園內其他運動設施、設備,例如室內活動場館、遊具、籃球場、游泳池等仍維持「不開放」。校園內仍禁止飲食,不開放對外營運、租用、臨時車輛停放、團體活動、競賽、聚會等用途。另從本月27日起有條件開放之相關場域,請大家務必依各場域之防疫管理措施相關規範遵守,一起配合防疫,守護彼此的健康安全。
教育處表示,各開放場域之防疫管理措施相關規範通案性原則: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配戴口罩、確實執行實聯制登記措施、保持社交安全距離、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另各場域開放之管理措施及公告事項等指引,詳細資訊請參閱教育部官網。
一、 幼兒園:
以教室空間計算留人數開放,幼兒教室面積扣除固定設備,2.25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
二、 兒童課後照顧中心:
以教室空間計算留人數開放以教室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後,除以2.25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於教室外及門口公告。
三、補習班:
以教室空間計算留人數開放,以教室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後,除以2.25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於教室外及門口公告。如因容留人數限制,招收學生之對象或班別由補習班規劃辦理,建議以12歲以下兒童為優先對象。
已實施線上教學之補習班,建議仍採線上教學為原則。
四、社會教育機構:
單一出入口館舍依總活動面積(扣除固定設備)以每2.25平方公尺,1人計算管控人流,並應做好分流及動線規劃。社團體預約參觀不得超過50人;圖書館暫停開放團體申請入館。互動式或無法保持室內外適當社交距離之活動仍暫停辦理。放映影片之劇院得開放入場(不包括表演類型之劇場),但須比照「電影院防疫管理措施」辦理。開放定時導覽及館內外教育活動,露營或夜宿之教育活動仍暫停辦理。
五、社區大學(秋季班報名):
開放社區大學受理秋季班招生報名,實體課程仍暫不開放。
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
開放固定人員分流方式訓練,同時段以室內20人、室外40人上限。
不開放住宿。
七、室內外運動場館:
容留人數以最適承載量50%為限。開放室內外運動場館(含保齡球館及撞球場)團體運動及競賽開放,依運動場館防疫指引辦理。
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暑期教學活動:
開放靜態、校內、室內、具固定座位及成員之教學活動如暑期課業輔導、夏日樂學及學習扶助等等, 不開放暑假住宿及赴校外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