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昨天下午公告第二案例足跡,分別是27號去過診所就醫,28號去小池角善德宮、晚間前往大賣場購物。
據了解,該名女子不願意拖累到男友的家庭才隱匿部分足跡。坊間傳男子二兒子在公部門、女兒在大醫院。一名認識第二案例的民眾說,女子外號小娟,雖然五十多歲了,但保養得宜,五官和氣質很好,有不少追求者,也開過卡拉OK店。
澎湖縣政府對於第二案已經針對通聯紀錄、案例說法去比對足跡,曾接觸過的會主動詢問,也呼籲曾和第二例有接觸過的民眾主動現身交代足跡,並呼籲接受詢問時,必須坦承交代,否則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資訊有限民眾也都相當恐慌,不過,馬公市公所在確認該名女子家住石泉里後,昨天下午派員進行社區清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