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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紓困4.0』 立案補習班及課照中心方案報你知

【記者楊宜樺報導】國內疫情嚴峻,從5月19日停課迄今,不少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照服務中心受停課影響極大,收不到學費而陷困境。教育部編列8億元特別預算給予紓困,補貼補教業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但只補貼本國全職員工,不包含用時薪或臨時聘僱人員。

針對補教業紓困方案,教育部分列為2種對象:

符合申請資格「對象一」: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全職員工未達基本工資的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符合申請資格「對象二」:110年5月到7月任一個月營業額減少達50%,依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乘以4萬元,補貼其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

教育部在6月3日先公布了紓困4.0方案原則,6月4日並公告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紓困方案之申請須知、相關表件與相關問題Q

A,請至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網站:https://www.edu.tw/COVID-19/,紓困方案『立案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區下載。

縣府教育處表示,此紓困方案之申請期程,係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或110年8月31日以前經費用罄為止;申請對象、資格與方式請參閱教育部紓困方案『立案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區「https://www.edu.tw/COVID-19/cp.aspx?n=37FE7D0E8B36BA7F」;如有申請紓困上疑問,可洽教育部紓困專案聯繫窗口: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承辦單位):(1)高小姐,電話(02)3343-1156,電子郵件「lisakao@twaea.org.tw」;(2)張小姐,電話(02)3343-1180,電子郵件:「elodie@twaea.org.tw」,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8時。

教育處蘇啟昌處長表示,第一種類型業者該轉發給員工的4萬元,一定要交給員工,否則員工可提申訴和檢舉;第二種類型業者前提是員工在停課期間,仍得到應有的薪資,教育部給予業者一次性紓困,補貼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此外教育部紓困4.0對停業的補習班及課照中心來說,無不是場及時雨,彌補停課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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