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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國土計畫公告實施 持續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本報訊】歷經兩年的法定審議程序,澎湖縣國土計畫於今(110)年4月30日與全國17縣市同步公告實施,本縣計畫以「海洋生態、創意觀光、序續菊島」國土空間發展願景,期盼「加強環境保護,確保澎湖縣環境與國土資源的安全與永續;順應離島社會發展條件與特性,強化經濟多元發展彈性,引導城鄉合理發展;建立部門資源整合規範與發展機制,防範脫序發展與落實公平正義」。計畫涵蓋本縣轄管之陸地及海域,整合各部門及資源,已預先納入未來5年內重大建設計畫,並配合本縣發展需求劃設206.94公頃未來發展地區土地。

未來全縣國土將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城鄉發展及農業發展等四大功能地區,並細分各類使用地進行管制,而都市計畫、國家公園範圍則依既有法規管制不受影響,國土計畫體制預計將於114年4月全面上路,現正由財政處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中。另民眾關心的農變建議題,本縣國土計畫已爭取保留40.5公頃土地進行總量管制,未來馬公市、湖西鄉周邊需分別依照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區位提供必要公共設施或回饋、整體開發,面積為34.5公頃;而白沙鄉、西嶼鄉、望安鄉、七美鄉、二、三級離島地區為保障偏遠離島及弱勢民眾居住需要可以申請自用住宅,面積6公頃。目前本府建設處正著予啟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預計於規劃完成經各級審議通過後報請中央核定實施。

本計畫依國土計畫法第13條規定,即日起在本府公告欄及本縣1市、5鄉公所公開展覽90日,請有興趣瞭解的民眾可前往本府或市、鄉公所查閱,亦可上網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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