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全縣國土將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城鄉發展及農業發展等四大功能地區,並細分各類使用地進行管制;另都市計畫、國家公園範圍則依既有法規管制不受影響,國土計畫體制預計將於114年4月全面上路,現正由縣府財政處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中。
另農變建乙項,本縣國土計畫已爭取保留40.5公頃土地進行總量管制,未來馬公市、湖西鄉周邊需分別依照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區位提供必要公共設施或回饋、整體開發,面積為34.5公頃;白沙鄉、西嶼鄉、望安鄉、七美鄉、二、三級離島地區為保障偏遠離島及弱勢民眾居住需要可以申請自用住宅,面積6公頃。
縣府建設處正著予啟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預計於規劃完成經各級審議通過後報請中央核定實施。
本計畫依國土計畫法第13條規定,即日起公開展覽90日,請有興趣瞭解的民眾可前往縣府或市、鄉公所查閱,亦可上網於縣府全球資訊網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