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卡片遊戲機台被經濟部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但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需按收費額課徵娛樂稅,即使只擺設1台,仍應依同法第7條規定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否則一旦被查獲,將可能被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還要被追繳稅款,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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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4月 11,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