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常有民眾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後才提出申報,因未能提出相關拆除證明,以致房屋稅仍須繳納,影響權益甚大;因此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自身權益,基於納稅人協力義務,本縣房屋拆除完成後應立即向本局申辦註銷房屋稅籍。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本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29、250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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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月 18,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