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以法院判決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免納印花稅

【本報訊】近日有民眾詢問,持法院判決書到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ㄧ般民眾持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因為該項憑證非經雙方當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不具有契約合意之性質,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無須繳納印花稅。

若民眾攜帶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或地方法院之調解筆錄辦理不動產登記,因該調解筆錄及調解書係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據,如經當事人持憑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係代替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具使用,則應繳納印花稅。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0800-692000免費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