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中請業者持續配合與用戶簽訂定型化契約,將營運各項相關資料建置於消防署「零售業者申報系統」依規定期申報,並請各業者儘速取得安全技術人員資格,將遴用人員資料建置於管理系統,以落實用戶燃氣設備檢查工作,同時請與會各業者配合依內政部函頒之「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營業場所安全管理行政指導綱領」,落實瓦斯桶換裝安全程序,以維護民眾使用液化石油氣之安全。並針對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五層以下住宅(公寓)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檢查證明申請作業注意事項向業者提出說明。
消防局並醒民眾110年度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自110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接受申請,本縣獲配中央補助4戶,縣籌自行編列預算補助4戶,總計補助8戶,每戶補助3000元,亦於會中請各承裝業配合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