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中針對本(109)年10月本縣馬公市發生之建築物火災案件進行審議,因該案關係人提出火災認定申請,提交該會中由各委員審議並做出決議,作成火災調查資料認定書送交申請人,並送原調查之消防機關。
另針對本年度火災案件共計120件中,「建築物」占29件,究其建築物起火原因分別為「爐火烹調」12件,「電氣因素」11件,「機械設備」及「燈燭」各2件,「遺留火種」及「易燃品自燃-打火機」各1件,可見建築物火災發生主因以「爐火烹調」及「電氣因素」居多。
消防局表示,此類型建築物火災其實是可以預防,故會中決議請消防局針對上述類型火災案件,加強宣導民眾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每一居室空間裝設一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俾以即時察覺火災,並加強宣導民眾於烹調時,養成「人離火熄」的習慣,如遇油鍋起火時,正確的滅火方式應是先蓋上鍋蓋、再關爐火、靜置2分鐘以上,冷卻後再開鍋蓋,蓋上鍋蓋能夠有效隔絕空氣,阻斷助燃物,能有效撲滅火勢。另針對電氣火災預防,應宣導當電器不使用時,最好拔掉插頭,期能降低火災發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