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及台灣各縣市日前修定地方食安自治條例規定萊劑零檢出,要維護並保障民眾食得安全,不過中央表示不排除宣告無效、行政院長蘇貞昌要地方政府不要各自為政。
歐中慨認為,蘇院長日前發言指地方政府食安自治法違反法令,但憲法是國家基本大法,地方食安自治條例沒有牴觸憲法,這證明自治條例並不違法,他要求縣府要嚴格把關,加強稽查守護食安,民眾吃的才安心;而針對稽查員辛勞,他建議能適時給予獎勵。
議長劉陳昭玲說,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地方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令,會直接宣布無效;議長強調,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38號解釋,中央的規定是所謂最寬鬆規定,在地方自治範疇本來就可以做比中央更嚴格的規定,她呼籲縣府一定要堅持立場。
針對元旦起美國萊豬進口,劉陳議長要求縣府落實食品稽查,瘦肉精一定要零檢出,杜絕萊豬進入澎湖,若有業者違法就依地方自治條例開罰6至10萬元。
據了解,議會12月9日3讀通過澎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訂,新增萊劑零檢出及相關罰則,違反檢出瘦肉精將罰6至10萬元,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要為民眾健康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