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街頭藝人徵選,各類組通過人數分別為表演藝術類個人6人、團體組4組;視覺藝術類1人及創意工藝類3人,各類組評審以公平及客觀的專業角度評選出具專業及特色的街頭藝人。經過1整天的徵選,評審團嘉勉參加者認真參與且付出許多努力,也期許本縣街頭藝人帶入更多新元素,透過特色的街頭展演,活化本縣街頭各角落。各類組通過名單均已公告於文化部iCulture共構平台─本縣街頭藝人主題網站(https://busker.culture.tw/penghu)及文化局網站-展演社造-街頭藝人專區(https://www.phhcc.gov.tw)。通過本次徵選之街頭藝人,將依據109年度澎湖縣街頭藝人徵選活動簡章十二點規定,需參加街頭藝人培訓或其他縣市政府講習課程認證完訓後,核發「澎湖縣街頭藝人展演許可證」。
另本縣原街頭藝人,申辦換證之人員,將依據本縣街頭藝人藝文展演許可證換證申請須知伍、審查及領證方式內容辦理,需參加街頭藝人培訓或其他縣市政府講習課程認證完訓後,將以公文通知領取「澎湖縣街頭藝人展演許可證」新證,相關培訓訊息將以公文通知申請文化局官網-展演社造-街頭藝人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