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古蹟歷史建築物多為木構建造,具易燃、高火載量及開放空間防火區劃不易等特性,建築結構一旦起火後即快速延燒,往往造成古蹟文化資產重大損失,亦因火勢猛烈造成逃生不易,甚至結構體倒塌,危害消防人員生命安全。 此次演練假定轄內古蹟歷史建築物發生火災案件,現場管理維護人員進行初期滅火,並同時撥打119報案專線,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報案後,立即通報轄區馬公分隊,出動各式消防車、救護車前往救援。消防人員在不破壞古蹟歷史建築主體建物原則下,進行滅火及適時採高空式水霧撒水周界防護防止飛火延燒,避免以直接射水衝擊方式,以減低對結構本體或重要文化資產之傷害及水損程度,達到對古蹟歷史建築物最大的保全措施。
消防局長葉天恭表示,古蹟歷史建築是具有不可取代及不可再現之文化資產,故防範古蹟歷史建築之災害更顯得重要。國內曾發生多起古蹟歷史建築重大災害,原因多為用火不慎、電器起火和人為縱火等因素,若能做好火災預防工作,當災害發生時就能做好緊急的應變能力,災後能達到迅速修復或重建工作,將災害的損傷降到最低,期許古蹟歷史建築物能永久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