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家瑜報導】澎湖縣議會第19屆第10次臨時會30日閉幕,本次會議共審議通過11案,包括縣府提案5案,其中下水道自治條例2案、議會提案6案,同時議長宣布下周四起召開定期會。
澎湖縣政府近年為了改善環境衛生,積極推動汙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工務處預計明年「光榮水資源中心」第一階段可完工啟用,於本次議會期間提出「汙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及「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這次會期完成三讀。
據了解,澎湖過往沒有汙水處理廠,所有家庭的廢水通通排入大海,造成嚴重污染,明年汙水廠完工啟用後,「光榮水資源中心」將截取馬公區域日常排放家庭廢水,透過沈澱、過濾、消毒等方式淨化後排出,而這項設施啟用,工務處在整體設施完成前,將先參酌台北高雄二市收費標準,預計每立方公尺要收新台幣5元處理費,另用戶若逾期繳納,每超過3天加徵1%滯納金,逾期1個月經催告不繳,將移送法院裁定強制執行。
縣府提案3案、自治條例2案:
1.制定「澎湖縣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
2.制定「澎湖縣汙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3.標售馬公市海堤段1200地號縣有土地。
4.讓售白沙鄉鳥嶼新段479-1地號縣有土地。
5.墊付內政部補助辦理「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第六次競爭型補助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2億1,574萬8,200元、縣配合款2,573萬2,000元。
議員提案6案:
宋昀芝建議「員貝漁港內增置交通船浮動碼頭」、「吉貝漁港東碼頭山坡地增設擋土牆」,蘇陳綉色建議「改善水源路停車場公廁並提升公廁品質,必要時重新建造一座符合鄉親及遊客使用公廁」,蔡清續建議「隘門機場段948地段約540坪土地,闢建社區公園」、「重新鋪設湖西村6號宅側至41-15宅前路面,並將該路段路燈線路地下化及改善水溝排水功能」、「重鋪整理北寮村社區活動中心前及25-3號宅旁宅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