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央此一政策,劉陳昭玲給予肯定,她請縣府就相關配套與時程規劃,如總經費之概估、各校施作之順序、區域電力系統之負載評估、工期電力契約容量之簽訂、安裝完成後冷氣使用標準、後續硬體維護與折舊財務分析、收費方式與標準等行政作為,都應積極盤點排列順序逐期辦理,不容遲延,提供澎湖孩子舒適之學習環境。
同時也強調,考量國中小屬於義務教育,家長不應再自掏腰包付冷氣費,即便是公立國小附幼,同樣在國小校園內,也不應收費,否則一校兩制很不公平。不過,在相關使用的設施,她呼籲縣府要求各國中小仍應善加管理,以合理使用,絕不浪費為原則,不能讓電費無限上增,培養學生珍惜資源與收到節能減碳觀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