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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工讀生 細節大問哉

【本報訊】暑假即將進入尾聲,今年受惠於防疫政策有成,澎湖的觀光人口呈現急劇成長,除了觀光產業外,一般事業單位對於短期人力的需求也相對增加,緊接著暑假結束,許多大學生開始要面臨尋找工讀的情況,不論是觀光旅遊業,或者飯店旅宿業、餐飲服務業、冷飲店及便利商店等事業單位也開始進行人才招募,但請注意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工讀生的聘僱仍然有許多應注意事項及應享有的保障,一不小心就可能違反法令,雇主不可不注意。

社會處陳寶缎處長表示,現行工讀生時薪至少必須符合基本工資每小時158元,事業單位不得以任何原因(如:試用期、未參加考試/測驗等理由),降低其給付金額,否則將違反勞動基準法,且工讀生於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仍需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其餘諸如國定假日出勤需給雙倍薪水、如有延長工時超過8小時仍需依規定給予加班費及到職日起需投保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等,都是雇主聘僱工讀生時需要注意的。

 社會處提醒事業單位,勞動基準法所賦予的保障不論是月薪制或者時薪制均相同,並不會因為時薪制與月薪制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雇主聘僱勞工時仍需特別注意,避免因為細節部分違反法令,於勞動檢查時遭受處罰。

 社會處已建立懶人包放置於社會處網站,協助雇主快速上手基本勞動法令(https://goo.gl/ZNXr34),請雇主多加利用,更多勞工相關資訊,請搜尋「澎湖縣勞工諮詢服務中心」Facebook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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