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拍賣農業用地債權人無法代位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本報訊】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若拍定人為自然人且該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時,義務人或權利人可在收到稅捐機關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等資料,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債權人不能類推適用民法第242條所規定之代位權代位申請。

農業用地移轉時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該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僅係延緩課徵,亦非免除該次移轉階段已產生之土地漲價利益。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將加重新取得土地之所有權人爾後再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之負擔。因此,為免不利於新所有權人之法律效果,尚無債權人得以代位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如有任何土增稅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分機242、24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